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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購房者在購買和持有美國房產過程中會與哪些人員有接觸?

要去美國買房,先要搞清楚,中國購房者在購買和持有美國房產過程中會與哪些人員有接觸?這些人分別是負責什麼事務的?

 

通常,中國購房者在購買和持有美國房產過程中會與如下人員有接觸:

 

1.購房者

一般意義的外國購房者沒有美國護照和美國綠卡。這樣在產權問題上要和律師商量用個人還是公司方式擁有。

 

2. 帳戶代理律師

代理律師有兩個責任:

 

1) 設立資金代管帳戶。

購房者找到指定律師,開設資金代管帳戶,把資金以美元形式匯到帳戶上。此類帳戶完全保密,任何他人無權過問帳戶。只有此律師和戶主有權動用資金。律師對帳戶的行為,及帳戶的金額由美國律師工會擔保。帳戶資金沒有利息,因為有利息就需要向美國國稅局公開。

 

2)為購房者建議和設立房產戶主實體。

戶主可以是買房者本人(或夫妻)更通行的形式是由購房者擁有的公司。

 

3. 房地產經紀

房地產經紀負責找房產,和協調交易中的各個環節。美國房地產經紀從賣方處拿佣金。買方的經紀代理買方。賣方的經紀代理賣方。大多數州不允許同一個經紀同時做買方代理和賣方代理,因為利益衝突容易引起法律糾紛。

 

4. 房地產管理人

抄底得到的房子,大多數是經過銀行通過法院拍賣程序,然後又上市。房子多多少會存在些問題,需要修理。這樣,就需要管理人來工作,協調。收費因具體情況而異。另外,房產出租,需要管理人登廣告,面試租戶,看房,完成租房文件,收房租,維護。一般來說,負責出租的管理人收第一個月的房租和每月租金的10%作為回報。房產管理人也必須有房產經紀人認證。

 

5. 第三方翻譯公司

購房者是外國人,對當地語言可能一點不懂,而又不能過於信任和依賴經紀,和房產管理人。這樣,就需要一個公正的第三方公司對重要文件提供翻譯。翻譯公司直接對購房者負責。


Published on 2017-08-29 10:5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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